一
隋文帝时,幽州总管燕荣性情残忍酷虐,动不动就鞭挞身边的工作人员,并且往往要打上千下才肯罢手。有一年,观州长史元弘嗣被调到幽州做长史,他怕受到燕荣的鞭挞侮辱,就坚决推辞不干。隋文帝发了一道诏令给燕荣,说:“弘嗣杖十已(以)上罪,皆须奏闻。”燕荣气愤地说:“这小子怎敢耍弄我!”于是派元弘嗣监管收储粮食,风吹走一糠一秕,他都要责罚元弘嗣。每次鞭打虽不满十下,但有时一天要打好几次。元弘嗣受尽皮肉之苦,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九)。
隋文帝下文的本意.是劝诫燕荣不要随意打人.这一点是很明确的,也是很好的。但隋文帝实在太糊涂,在诏令中居然写出了这种混帐话,说什么打十下以上,必须向朝廷报告,言下之意,打十下以下,燕荣岂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燕荣正是抓住这一纰漏,才更加残酷地打击报复元弘嗣。
写公文,发指示,一定要用字精密,表述准确,使下面执行无误。
二
一次,唐太宗想送些樱桃给酅公,但又想不出用什么得体的话来致词。因为皇帝送东西给一般的官员,诏书上都用“赐”字,但唐太宗觉得对这位酅公称“赐”则有些看轻他了,反而会使他不高兴;如果称“奉”,又把自己给贬了,自己的面子没处放。唐太宗感到很为难,于是把秘书监虞世南找来,问他该用什么词为好。虞世南略一思忖,即回答说:“以前梁武帝萧衍送东西给齐巴陵王时,诏书上称‘饷’。”唐太宗拍手称好,立即采用了(《隋唐嘉话》中)。
君臣之间通信尚且要用字准确,写作外交文书更是要字斟句酌。庆历年间,发生在北宋与辽朝之间有关国书中究竟用“献”字还是“纳”字的这一争论,就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续资治通鉴》卷四十四)。
三
刘嗣明做翰林学士时,曾奉命起草了一份《皇子剃胎发文》,文中用了“克长克君”一语(这里的“克”是胜任的意思)。孔目吏在审读时,认为这句话欠妥,于是找到刘嗣明商量,请他改换成别的说法。刘嗣明说:“这句话不会有错,是说皇子长大以后可以为长可以为君的意思,是一句很好的祝颂语,不会有错的。”孔目吏却拱手劝说道:“您解释的意思虽然很好,但宫内的八读文书可不会这样理解。他们最忌讳,‘克长克君’也可理解为‘既剋(克)长又赳(克)君’(这里的‘剋’是制胜的意思),是绝对不能用在文书中的。”经这么一提醒,刘嗣明才恍然大悟,于是“悚然亟易之”(《容斋随笔》卷十五)。
四
宋宁宗嘉定六年(1213)正月十八日,签书枢密院事字文绍节去世,人们普遍认为是一个姓王的医师用药失误害死了宇文绍节。宰相史弥远带领朝廷高官前去吊唁,命南宫舍人李师普起草祭文,末句说:“[来自www.lW5u.coM]云谁过欤?医师之罪。”相府书吏张日新誊写祭文时,觉得这句话用词欠妥,便对史弥远说:“既是误投药剂,岂可谓之医师?只当改作庸医之罪。”史弥远认为很对,同意改过来(《癸辛杂识》别集下)。
五
嘉定元年(1208)三月宋金议和时,翰林学士院起草了一份关于休兵的诏书准备发布,其中有句话说:“国势渐尊,兵威已振。”张日新当时在翰林学士院工作,同时兼任史弥远宰相府书司,他看了这份诏书后,觉得这句话不妥,便私下里对史弥远说:“国势渐尊之语,恐贻笑于夷狄,不当素以为弱也。”史弥远肯定了他的意见,并向撰写这份诏书的学士转达了张日新的看法,从而改换为更贴切的词句(《癸辛杂识》别集下)。
六
嘉靖四年(1525)秋天,昊廷举由右都御史改任南京工部尚书,他不愿意做这种有职无权的闲官,于是拒绝上任,并称病要求回家休养。明世宗知道他是在闹情绪,马上派人传话,进行劝慰和挽留。吴廷举却再次呈上书面报告,坚决要求离职休养。为了表明他已经厌倦官场、无意官位的坚决态度,在辞职报告中,他用故作轻松的口气,有意引用了唐朝诗人白居易和宋朝诗人张咏的一些俏皮诗句,用语非常诙谐有趣。在报告中,他甚至还多次使用了“呜呼”二字来加重语气和表示感叹。明世宗认为吴廷举既不懂得做臣子的礼节,又心怀怨气,于是当即勒令他走人(《明史·吴廷举传》)。
七
隆庆初年,海南知县詹仰庇调任御史。此人性鲠直,敢进言,虽以“直节负盛名”,但也得罪了不少人。有一天他巡视完十库(这是御史的职责之一),因大生感慨,便上疏劝隆庆皇帝朱载重戒奢习俭,并批评宦官恣意渔猎百姓。疏中说:“再照入主奢俭,四方系安危。陛下前取户部银,用备缓急。今如本监所称,则尽以创鳘山、修宫苑、制秋千、造龙凤舰、治金柜玉盆。群小因乾没,累圣德,亏国计。望陛下深省,有以玩好逢迎者,悉屏出罪之。”(《明史》卷一百三)宦官本来就痛恨詹仰庇,现在这道疏文一上,对他更是恨得要命。刚好詹仰庇一时笔误把“照”字用于[来自wwW.lw5u.coM]疏文中,于是被宦官抓住把柄,告他对皇帝“大不敬”。隆庆皇帝对詹仰庇屡次犯颜直谏也很恼火,现在他居然敢“照及天子”,自然要狠狠地整治他一下了。结果詹仰庇不但被打了一百棍,而且削职为民,处罚可谓不轻(《明史·詹仰庇传》)。
宦官告詹仰庇“再照入主”一语为“大不敬”,虽说是挟嫌报复,但并不是没有道理。因为“照”是察照、比照之意,通常只能用于对同级或下级的文移、文诰中,詹仰庇的上疏不仅是上行文,而且是直接写给皇帝看的,文中用“照”字,确实很不得体、有失敬意。他受这么重的处罚,虽说另有原因,是老账新账一起算,但因“照及天子”而得祸,也是不奇怪的。
上面写到的这些例子,无不告诉我们:语言准确和得体,是公文的生命。公文用词,字字干钧。不管是“为求一字稳,耐得半宵寒”、“吟妥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的古训也好,还是“一字人公文,九牛拔不出”的警句也好,讲的都是写作公文必须字斟句酌,反复推敲、锤炼、琢磨,以达到确切、得体、生动、准确之目的。
“百炼为字,千炼成句。”经过努力,公文作者自然就不会再犯“照及天子”这种低级错误了。
(作者单住:江西省粮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