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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资本生产社会责任批判对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8-02-08        浏览次数:1074        返回列表

何平

[摘要]马克思认为,资本生产引起人类社会异化、感情冷淡、发展不可持续、城乡新陈代谢断裂、社会生产力浪费等社会责任问题。以此为指导,针对我国企业经济增长与社会责任不平衡、利益相关者权益关注不够、投资消费不协调、产业链条衔接不畅、循环经济发展缓慢、能源资源消耗过大和环境污染加剧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通过资本保值增值、明确重点内容、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和舆论媒介以及消费者监督等途径来构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

[关键词]资本生产;企业;社会责任;体系

[作者简介]何平,哲学博士,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思政部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桂林541004

[中图分类号] FO -O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 - 4434( 2010)01 - 0140 - 03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肩负着诸多社会责任。虽然我国的企业不同于资本主义的企业,但不时也会出现一些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恶性事件。究其原因,与部分企业只追求资本生产的目的,设法逃避、淡化和漠视社会责任的行为相关。

一、马克思对资本生产社会责任的批判

马克思指出,资本生产方式的直接目的和决定性动机,就是采取各种方法无休止地获取尽可能多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的快速增值.“生产剩余价值或赚钱,是这个生产方式的绝对规律。”这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象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如果动乱和纷争能带来利润,它就会鼓励动乱和纷争。”

马克思认为,虽然资本的生产方式在推翻封建统治,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但是,以这种生产方式建立起来的企业制度却也给资本主义带来了许多难以克服的社会责任问题:

第一,人类社会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

[来自www.LW5u.com]

第二,传统的伦理感情冷淡。资本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

第三,社会发展不可持续。马克思指出,“以前的一切社会阶段都只表现为人类的地方性发展和对自然的崇拜。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自然界才不过是人的对象,不过是有用物;……其目的是使自然界(不管是作为消费品,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服从于人的需要。”资本生产滥采滥用自然资源,无节制地刺激社会消费,破坏污染着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源,危及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城乡新陈代谢断裂。资本主义大工业迫使人口向工业城市流动,把农村土地上的肥力以谷物的方式带走,以排泄物的形式留在城市的排泄系统中无法进入土地肥力的生态循环,从而造成了人口与土地、自然与社会以及社会内部新陈代谢的断裂。由于资本生产大力开拓世界市场,又使这种新陈代谢的断裂从资本主义国家内部扩大到全世界。 第五,社会生产力浪费。资本的生产方式一方面通过剩余价值提高对劳动力的剥削,另一方面又通过科学技术加大对自然界的剥削。由于其固有的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生产社会化之间的基本矛盾,当资本对劳动力和自然界的双重掠夺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会发生经济危机,不但使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陷入混乱,而且大大浪费了社会的生产力。

二、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亟需解决的问题

由于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因而无论国有企业还是跨国公司、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或是其他各种非公有制企业等,都与资本的生产方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都存在着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和承担社会责任之间的矛盾冲突。所以,我国的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存在着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

第一,企业的经济增长与其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不平衡。经过将近60年的努力,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企业的经济总量都保持了持续的高速增长。然而,部分企业在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和社区建设等方面的兴趣远远没有超过其自身的经济增长,对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觉悟依然停留在朴素阶段。

第二,对利益相关者权益关注不够。“利益相关者”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中心的研究小组提出的一种与企业社会责任相关的理念,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既涉及企业的股东、债权人、雇员、消费者、供应商等交易伙伴,也涉及政府部门、本地居民、本地社区、媒体、环境保护主义等压力集团,甚至还涉及到自然环境、人类后代等受到企业经营活动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客体,认为企业在组织活动时不仅仅只是考虑某些主体的利益,还要考虑到利益相关者的整体利益。然而,我国的企业对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关注不够,甚至出现发布虚假广告、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克扣拖欠员工工资福利、污染破坏生态环境等现象。

第三,投资和消费关系不协调。部分企业把投资的重点放在规模大和增值快的行业和服务项目上,对那些与国家和民生发展紧密相关但规模小效益差的行业和服务项目则不屑一顾。另外,部分企业在提高企业职工收入、完善企业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教育培训费用、卫生文化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比例也不协调。

第四,产业链条衔接不畅,循环经济发展缓慢。由于我国工艺和技术装备相对落后,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水平低,废物资源化意识薄弱,对资源循环利用不够重视,导致部分企业出现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的短期行为,以至无法形成相关企业互相依存的产业生态链条和正常的循环系统,最终导致循环经济发展缓慢。

第五,能源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污染加剧。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粗放,高能耗、高污染、低技术含量、低价格竞争,致使我国企业生产的商品能源资源消耗过大。虽然我国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但是我国的能源利用总效率却只有30%左右,每万美元国民收入能耗是德国的10倍,是日本的3倍。大量的能源消耗导致了环境污染,二氧化碳排放占世界排放量的10%,受酸雨影响的面积超过国土面积的30%。

三、马克思的资本生产社会责任批判对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启示

首先,构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最重要的方面依然是实现社会生产资本的保值增值。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最基本的条件是实现物质生活资料的巨大丰富,而实现物质生活资料的巨大丰富就需要以相对比较完备的社会生产方式为基础。因此,要充分发挥这种相对比较完备的社会生产方式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就要为其发展和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提供和创造一切可能的条件。

其次,构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必须明确企业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生产方式中出现的社会责任问题是由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规定的内容决定的。虽然现在关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很多,但是我国的企业对自己究竟应该承担什么社会责任却依然还存在着许多模糊的认识。其实,企业究竟应该承担什么社会责任的问题是一个开放性的问题,它的内容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不断地变换,并没有一个现成的答案。比如,在古典经济学阶段,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只有一个,即有效地使用自然资源。到了20世纪30年代,一些有远见卓识的经营人员提出,要实现长期利润的最大化,企业还应当尽量照顾股东、员工、顾客、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利益。随后,又有一些学者提出企业的决策和行动至少应超乎厂商的直接经济利益和技术利益,符合社会目标与价值观,认为企业还应在教育、就业与培训、公民权利与平等、城市发展、污染防治、休闲娱乐、文化艺术、医疗保健以及政府等方面履行应尽的责任。然而,根据我国当前的情况,把所有这些社会责任都放到企业身上是不现实的,它们还没有能力全部承担这些社会责任,所以,在构建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时,虽然需要把企业应该承担的这些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进行明确,但是其重点应该放在马克思在批判资本生产社会责任时指出的和我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承担方面亟需解决的那些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方面。

第三,建立健全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体系,督促企业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资本主义的法律法规是为资本家阶级服务的,资本的生产方式之所以带来诸多社会责任问题,原因是与资本主义法律法规体系只维护资本的保值增值密切相关。我国之所以会在社会生产方面出现一些社会责任问题,是因为还没有建立起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监管机制,立法与司法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制衡机制。所以,有关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体系的起点一定要提高,而且要注意加强立法与司法制衡机制的有效衔接。

第四,充分发挥舆论媒介在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的监督作用。在信息时代,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当然更要充分发挥舆论媒介的监督作用。郑孟状和潘霞蓉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一文中指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模式从消极对抗向积极采取行动的过渡由低到高主要经历三种不同的模式:对抗模式、消极反应模式、适应的和积极行动的统一型责任模式。当然,我们希望我国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都能够达到最高的统一型责任模式,能够比较自觉地使他们的行为与公共法则保持一致,适应社会对企业的要求,能够在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下考虑社会利益,追求利润和道德的双赢,达到利润与道德、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的完美统一。我们应充分发挥舆论媒介迅速便捷、受众多范围广、社会效果明显的优势,促使企业规范自身的行为,积极履行自己应该且能够履行的社会责任。

第五,充分发挥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意识在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人民群众既是历史的决定者,也是社会生产和商品消费的决定者,更是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主体。企业生存靠市场,市场生存靠消费。如果每个消费者都能够以主人翁和决定者的[来自wWw.lW5u.CoM]精神提高自己的消费责任意识,在购买、使用、消费商品和劳务的时候,积极承担与之相关的连带社会责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德,那么,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的构建就会更好更快更健康。

总之,构建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体系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人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我们应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尽早构建起我国企业的社会责任体系,通过集体地、有计划地、合理地利用自然,“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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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4]柴艳萍.商业和谐论一商品交换伦理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5]郑孟状,潘霞蓉.论企业的社会责任[J].浙江学刊,2003,(3).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责任编辑:舒生]